搜索引擎频陷诚信黑洞
12月11日,央视《朝闻天下》报道称,在谷歌搜索页面的最上方和右方等明显位置都标着赞助商链接的标志。在输入“糖尿病”、“偏瘫”、“中风”等关键词后,一些宣称对疑难杂症有很好“治愈率”、“有效率”的内容出现在了赞助商链接的网站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目前国内只有10家网站允许销售非处方类药品,除这些网站以外的所有网络售药行为均属违法。同时央视还发现,除谷歌外,雅虎中文、搜狗等一些大型搜索引擎网站的赞助商链接内容里也都存在着非法销售药品的信息。对于央视的报道,谷歌做出紧急回应,称在此次曝光中遭遇“误伤”。据谷歌大中华区总裁李开复解释,央视所指的虚假广告在谷歌的搜索结果中并不存在,“我们已经是业内最干净的搜索”。
谷歌和百度,一个是世界搜索引擎老大,一个是国内搜索引擎龙头却几乎同时在医疗广告上栽了跟头,陷入了诚信黑洞。这足以说明,搜索引擎的诚信问题已经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否则对搜索引擎本身、用户,乃至对整个互联网行业都有害无利。
三大弊病影响搜索引擎诚信度
作为两大知名的搜索引擎,谷歌和百度都“栽”在了诚信上,但是,这两个事件绝不是个案,相信其他搜索引擎也或多或少存在诚信问题,其中三大弊病影响着搜索引擎的诚信度。
首先是互联网监管机构设置上的弊病。虚假信息、黄色信息在搜索引擎网站中屡见不鲜,尚未有专门的部门来治理此事。那么,搜索引擎信息的合法,诚信问题谁来监管?现在,与网络监管有关的部门虽然很多,但也存在着多头管理,管理范围单一等的问题,而网络问题是很复杂的,更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共同解决。
其次是搜索引擎本身存在着弊病。搜索引擎本身就类似是一种付费的广告,不是一个媒体。那么,当大家信赖这种查找信息的工具时,广告与诚信哪个更重要?谁来把关?这是个大问题。搜索引擎要发展要生存,那么就要通过一定的点击率和访问量,更需要有投资者或者广告客户,否则就会寸步难行,发展不了,生存不下去。因此,搜索引擎企业如何把握盈利和诚信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最后就是我国在互联网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在目前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搜索引擎更多的还得自律。专家表示,对于搜索引擎这样一个网络世界里的新生事物,1994年制定的《广告法》不能承载对它的全面监管。尽管有民事法律的法理以及对《广告法》的扩大解释,《广告法》依然无法彻底解决互联网上的混乱广告现象。因此,尽快出台一部监管互联网行业,特别是互联网广告方面的法律变得尤为迫切。
建立有效监管机制成当务之急
搜索引擎不能都“死”在诚信问题上。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已经成了当务之急。
华东政法大学王俊民教授指出,从事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的公司,依法应对其提供的网络搜索服务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如果明知有关网站存在虚假广告信息而依然为其网址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甚至拒不对有关网站进行下线处理,那么,提供网络搜索服务的公司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谷歌假医药广告遭曝光后,谷歌方面表示,已在4个方面做了严格的措施,用以保证用户可以获得安全可靠的信息。这些严格的措施包括广告与搜索严格分开,严格政策、统一公示,严格审核、定期抽检,严格管理、强化培训。谷歌全球副总裁、大中华区CEO李开复也表示“目前的监测系统还不够完美,不可能屏蔽所有的非法广告。”同时他强调“希望在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各个搜索引擎厂商能够自律。”
除此之外,相关法律的出台也十分重要。目前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拥有最多网民的国家,面对搜索引擎日益暴露的问题,仅仅依靠互联网企业自律已经很难保证这个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