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针对盛大文学欲起诉谷歌中国一事涉及的诸种法律关系,搜狐IT采访了相关的专家和律师。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认为,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互联网经营者在应知或知道侵权的情况下,应当删除或对侵权的内容进行处理。
根据盛大文学方面的表述,他们事先已经和谷歌中国方面沟通过,告知谷歌搜索引擎上面存在盗版侵权内容,谷歌方面就有义务对这些侵权内容进行处理。
上海律师协会网络法研究室主任游闽健认为,中国相关的信息网络保护法律同国外是接轨的,在被告知其内容侵权的情况下,谷歌应当断开相应的链接,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上述法律界人士也承认,在这种案件中,因为取证不同,甚至法院和法官不同,此类案件最终的审理结果也不各不相同。
另有法律界人士认为,他并不提倡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上述的纠纷,因为双方各有难处,而诉讼时间过长、投入较大,原告很可能折腾很久后仍只获得极少部分地赔偿,还不如双方密切沟通、合作,寻求更好的解决方式。
昨日,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在接受搜狐IT采访时表示,盛大文学最终的目的并不是起诉谷歌中国,也不是取得赔偿,而是与谷歌一道解决盗版问题给其带来的困扰。